相关问答
不支持 “离婚女方放弃探视权法律是不支持的。因为探视权既是父母的权利,也是父母的义务。法律对探视权行使的规定是: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
女方自愿放弃探视权合法。男女双方离婚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消除。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要给予协助。行使探望的方式、时间可以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女方自愿放弃探视权合法。男女双方离婚的,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消除。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要给予协助。行使探望的方式、时间可以与当事人协商。如果存在对孩子不利的情况,一方可以自愿中止探望。因此,女方自愿放弃探视权合法。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民法典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放弃探望权的,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载明,但放弃探望权的,当事人再主张探望权的,法院应该支持其主张。
根据你的表述和提问,我在认真分析后认为: 1、不管是否离婚,探望孩子是你的法定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对方是违法的,如果你不想在一年后起诉离婚,可以现就探望权问题起诉法院。 2、民政局对于离婚协议不进行审查,但是协议内容违法的不产生法律效力。你放弃探视的约定是无效的。 3、如有其他问题。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3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115人已浏览
2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