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保险公司的营养费应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来进行赔付。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
1、撞伤他人后,可以让其对方自行检查去,如果确实有必要的话,这个依然在保险公司承包范围之内的; 2、误工费以及营养费的认定,需要具体的证据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保险公司依法赔偿,交强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都有误工费和营养费,但保险公司对这些费用的报销坚持必要且合理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仅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1、营养费是恢复健康所必需的费用,应包括购买补品费、住院期间适当的汤费等。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注重生活质量,广泛重视营养补充的前提下,伤者营养费对应的营养显然不是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营养品。因此,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的范围和等级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2、营养费根据受害人的伤残情况:伤情明显轻微,不需要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伤程度达到轻伤以上的,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伤之日起至伤情基本康复之日止。3、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在实践中,交通事故理赔一般是按照住院伙食补助费的两倍计算的。当然,各地也有差异,根据各地的实际规定确定。
1、保险公司会依法赔偿营养费,误工费和营养费在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里都有,但是保险公司对这些费用的报销坚持一原则“必要且合理”,对于需要支付营养费的营养品应当的范围与等级,应由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 2、法律依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不同保险公司的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不同的,不能一概而论,而且营养费的赔偿标准还要根据被保险人的伤残程度来确定。轻伤无需住院治疗的,通常保险公司不需要赔偿营养费。如果需要住院的,保险公司要按照住院天数计算营养费的赔偿金额。营养费用包括补品费和住院期间的汤水费。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12人已浏览
1,132人已浏览
969人已浏览
3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