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P2P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

2023-02-22
P2P平台的性质是中介平台,不得独立为出借者提供其他的金融服务。 无论是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还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亦或是银监会最新发布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824暂行办法”),均把P2P网络借贷平台界定为“信息中介”,它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信贷撮合等服务。目前监管部门的监管倾向以及部分学者也是认为P2P网络借贷平台只能做“信息平台”,不能成为“信用平台”。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