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非法行医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五十七条[非法行...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或者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的,或者擅自开采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行资格的人非法执行医生:(1)未取得或以非法手段取得医生执行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行许可证》开设医疗机构的;(3)依法取消医生执行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行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5)家庭件人员实施家庭收件以外的医疗活动。本条规定的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
第五十七条[非法行医案(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五十七条[非法行医案(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 (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活动的。 本条规定的“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参照卫生部《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认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3人已浏览
12,915人已浏览
274人已浏览
26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