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个体工商户缴纳税费需要经历自行申报、核定定额、定额公示、上级核准、下达定额、公布定额等程序。下面,关于个体工商户缴纳税费的知识内容。 对不能...
个体工商户缴纳税费需要经历自行申报、核定定额、定额公示、上级核准、下达定额、公布定额等程序。下面,关于个体工商户缴纳税费的知识内容。 对不能...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的概况大致如下: 1、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办理工商登记后,到税务局办理税费种认定,国税增值税,地税个人所得税附加税,如果是核定发票领购金额的话,销售额低于三万是免征增值税的同样地税城建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也免了,季度销售额三十万以下免征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话要看地方,不同地方起征点定的可能不一样,记住按时申报,无论有没有税款都要进行申报,否则行为逾期申报被处罚了就得不偿失了。 2、核定征收,核定征收的税务部门对
个体工商户缴税的方法: 1、一般情况下,办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当月就要申报纳税了,没有收入的也要零申报。 2、个体工商户有定期定额征收,由当地税务机关核定,期限是按季,半年,年,不能超过一年。 3、个体工商户按经营所得纳税的,如果有税控开票系统,对已开具的发票信息完成远程抄报税就可以了,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网上完成抄报税操作,没有的就携带税控盘或金税盘到所属办税服务厅自助机办理。 4、抄报税后,登录所属省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按填写顺序,填写要求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上报,大概3分钟完成上报处理结果。 5、如果有签订三方协议,可以在网站上直接扣款缴费,没有就要到窗口。 6、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在税前不得扣除,分不清个人家庭费用的,实际经营的40%视为经营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7、个体工商户每月不超过3万,季度不超过9万,免税,条文见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一律无效,税务机关不得执行,并应当向上级税务机关报告。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1、一般情况下,办完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当月就要申报纳税了,没有收入的也要零申报。 2、个体工商户有定期定额征收,由当地税务机关核定,期限是按季,半年,年,不能超过一年。 3、个体工商户按经营所得纳税的,如果有税控开票系统,对已开具的发票信息完成远程抄报税就可以了,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网上完成抄报税操作,没有的就携带税控盘或金税盘到所属办税服务厅自助机办理。 4、抄报税后,登录所属省国税网上办税服务厅,登录,按“填写顺序”“填写要求”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上报,大概3分钟完成上报处理结果。 5、如果有签订三方协议,可以在网站上直接扣款缴费,没有就要到窗口。 6、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在税前不得扣除,分不清个人家庭费用的,实际经营的40%视为经营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7、个体工商户每月不超过3万,季度不超过9万,免税,条文见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5号,国家税务总局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 第一项至 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 第一项至 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 第五项至 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0人已浏览
402人已浏览
195人已浏览
40,5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