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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应到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遗失证明。 我国法律有明确规定。《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
结婚证遗失或者毁损的,当事人可以持本人或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向原登记机关或者派出所、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办理遗失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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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一、登报公示 因为档案涉及全部个人隐私信息,如果被不法犯罪分子拾到,很有可能会利用档案从事犯罪活动。所以,在补办档案前,要先公示档案遗失信息。一般是选取县级以上的报刊,进行登报说明。 因为这一步主要目的是向即将补办档案的单位,证明档案确实已经遗失。 二、递交情况说明书 我们需要手写一份情况说明书,写明档案丢失的时间及大概地点,请求相关单位能开具档案遗失证明。然后亲笔签字、盖章红手印,递交到相关单位。一般情况说明后面要附上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登报申明。 在此要说明的是,如果是学生就递交到学校档案室;如果是职工,就递交到公司的人事部门;如果是自由职业者,就递交到人才市场。 三、领取遗失证明 一般单位收到情况说明后,会立即核查信息。通过审核后,在三个工作日内会开具有效的遗失证明书。大概内容是:“我单位员工__,经核实证明档案确已遗失,请各单位协助补办档案。”里面会附加遗失者本人具体身份信息,和单位的联系方式。最后,会盖上公司的公章,以兹证明。你只要到指定的时间去登记领取即可。
在学校进行申请开具。证明兹有学生xxx,号码:xxxxxxxxxxxxxxxx,于xxxx年09月05日至xxxx年07月12日于我校就读毕业,由于本学校工作疏忽,其高中学籍档案遗失。特此证明。学校名称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第十三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档案局关于档案移交的规定,定期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档案。属于中央级和省级、设区的市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有关的国家档案馆移交;属于县级国家档案馆接收范围的档案,立档单位应当自档案形成之日起满10年即向有关的县级国家档案馆移交。经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检查和同意,专业性较强或者需要保密的档案,可以延长向有关档案馆移交的期限;已撤销单位的档案或者由于保管条件恶劣可能导致不安全或者严重损毁的档案,可以提前向有关档案馆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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