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刑事拘留期限有三种:10天、14天和37天。不同的情况有不同的计算方法。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嫌疑犯后,必须在3天内向检...
1、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 2、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 3、公安...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拘留在实践中,具体如何操作? 具体操作时,稍微有些不同。执行刑事拘留,非紧急情况下,要履行必要的手续,其中有一个刑事拘留证,那上面有执行拘留的时间,具体到哪天的几时几分,这个时间是由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亲自填写,并按上手印。具体的办案人员也要在上面签字。 举个例子:如果3月1日10时10分执行刑拘,请求批捕的
1、刑事拘留是以日为计算单位而且期间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即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2、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在这期间不的会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3、《》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①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②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或者监视居住。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 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 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八条侦查羁押期限的重新计算,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1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474人已浏览
1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