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以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的;(三)患有严重疾病、不能照顾自己、怀孕或者哺乳婴儿的妇女,应当取保候审,不造成社会危险;(四)羁押期满,案件尚未完成,需要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看证据情况。。取保候审不是目的、只是手段,所以要讲究策略。。。取保候审一般包括两种,证据不足的取保候审和认罪的取保候审。至于嫌疑人本人认不认罪,要尊重他自己的意见,如果确实无罪、不能为了尽快取保候审出来就认罪。。。 所以,应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律师处理。。律师通过到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向办案人员了解案情,再决定下一步的辩护策略。。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01人已浏览
72人已浏览
67人已浏览
9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