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B16180-20145.9九级5. 9.1定级原则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
因工受伤待遇:属于工伤的,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半月板损伤工伤鉴定为:十级伤残的。 2、法律依据是《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十级:13)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下面是关于工伤半月板伤撕裂鉴定解答 工伤致一腿膝盖半月板撕裂,切除的应评定为九级伤残;未切除的应评定为十级伤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2014 5.9九级 5.9.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9.2九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22)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5.10十级 5.10.1定级原则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5.10.2十级条款系列 凡符合5.10.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十级。 11)膝关节半月板损伤、膝关节交叉韧带损伤未做手术者。
根据最新2014年1月1日实施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5.10.3轻伤一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16%。 b)一手拇指离断或者缺失未超过指间关节。 c)一手除拇指外的示指和中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远侧指间关节。 d)一手除拇指外的环指和小指离断或者缺失均超过近侧指间关节。 5.10.4轻伤二级 a)手功能丧失累计达一手功能4%。 b)除拇指外的一个指节离断或者缺失。 c)两节指骨线性骨折或者一节指骨粉碎性骨折(不含第2至5指末节)。 d)舟骨骨折、月骨脱位或者掌骨完全性骨折。 5.10.5轻微伤 a)手擦伤面积10.0cm2以上或者挫伤面积6.0cm2以上。 b)手一处创口或者瘢痕长度1.0cm以上;两处以上创口或者瘢痕长度累计1.5cm以上;刺伤深达肌层。 c)手关节或者肌腱损伤。 d)腕骨、掌骨或者指骨骨折。 e)外伤致指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请对照,具体以法医鉴定为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71人已浏览
1,225人已浏览
2,546人已浏览
54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