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如果你是不符合当时的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应该作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准备。 国家卫计委明确表示:修订后的《人口与计...
一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对独生子女的原则性界定,依据修改后的《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结合四川省工作实际,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根据二胎政策的最新消息,再婚生育的二胎新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法》规定,再婚夫妇可以再生两个以下的孩子。第十五条夫妇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时,可要求再生一个孩子:(一)经设区市、自治州或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疾病儿童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孩子有残疾,第一个孩子是双胞胎,多胞胎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的劳动力,在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情况下(2)再婚夫妇,再婚前一方生育(包括依法收养下一个)以内的孩子,另一方没有生育过。(3)再婚夫妇,再婚前各生一个孩子,离婚时根据法律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孩子的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没有孩子。(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6)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七)夫妻一方在矿山井下、海洋深水下工作岗位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该工作且只有一个子女的。(八)夫妻双方为农业户口,只生育一个子女而且是女孩的。(九)双方均为海外华侨或在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只有一个孩子在内地定居。
2010年3月13日,网易新闻发布《国务院参事称二胎政策难以解决老龄化问题》,该新闻指出:全国人大代表、国务院参事马力13日表示,我国从2000年起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正以每年800万的速度递增,目前已达到1.5亿人。预计到2040年前后,老年人口将达到4亿人的峰值,占届时总人口的31%左右。 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彭彧华透露,目前计生部门正在进行适度放宽独生子女准生“门槛”的调研。2010年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有望出台!生二胎的条件有望放宽,夫妻单方独生子女或将纳入准许范围。此外,北京市有望取消妇女生育两胎须间隔4年的规定。 北京人口每年约增62万 北京市人口计生委副主任彭彧华昨日介绍,目前北京市人口统计数据为1695万,每年还以62万-63万的速度增长。此前,北京市曾进行过一个人口容量规划,1800万的数字将很快被突破。“因此看来,计划生育作为基本国策,还是应该坚持的。” 北京2010年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 但同时,彭彧华称,民间有关“放开独生子女政策”的呼声日渐提高。她介绍,北京市按照国家政策,现已调宽生二胎的准入门槛。如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双独”家庭准许生第二胎;再婚家庭夫妻一方无子女,也可再生育;独生子女夭亡家庭、头胎为残疾人无劳动能力家庭亦可生二胎。 对于符合政策的二胎生育者,目前北京市设置了为期4年的“生育间隔”。彭彧华介绍,北京市正在考虑适时将这一间隔期取消,但具体何时实施尚未确定。“应该让育龄妇女自己决定什么时候再生育。”她说,目前全国已有11个省市取消生育间隔期。 “即使从现在开始实行普遍的二胎政策,只能稍微缓解老龄化问题,但不能解决问题。”针对有人建议通过“多生”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原主任马力13日在接受新华社记者专访时说。国务院最近发表声明说一胎政策五年内不会动摇,马力或许是中国共***员,其说话也不敢不与党中央的声音保持高度一致。但我只是一个不想加入任何党派的人民群众,我从马力的话语中读出了无可奈何与爱莫能助:“ 2000年的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当年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根据联合国的人口统计数据,我国将在2025年前后进入老龄社会。由于实行一胎政策,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即使普遍实行二胎政策,也难以逆转将在2025年前后进入老龄社会的局面。现在放开二胎太迟了,即使放开,在可以照顾再生二胎以外的放开二胎所增加的人口量一年也只150万光景,到2025年也就仅仅2250万人而已,杯水车薪,所以说只能稍微缓解老龄化问题,但不能解决问题。”
据再婚生育二胎新政策规定,《计划生育法》有规定,再婚夫妻要少于两个孩子才可以再生。 第十五条夫妻双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经设区的市、自治州或者省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确定的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第一个子女有残疾或者第一胎子女系双胞胎、多胞胎均有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四)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五)夫妻双方婚前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鉴定患不孕症,依法收养子女后又怀孕的。 (六)夫妻双方为独生子女且只有一个子女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5人已浏览
516人已浏览
588人已浏览
6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