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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享有的诉讼权利(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撤销、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3)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受理费。2、被告享有的诉讼权利(1...
1、原告享有的诉讼权利 ( 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2)提出、撤销、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 ( 3)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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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所说的情形,通常人民法院会追加其他子女为被告。 二、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第一百一十九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1、原告享有的诉讼权利(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出、撤销、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3)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费。2、被告享有的诉讼权利(1)提起答辩和反诉;(2)承认和反驳原告诉讼请求;(3)对案件提出管辖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1、原告享有的诉讼权利(1)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出、撤销、变更和放弃诉讼请求;(3)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案件受理费。2、被告享有的诉讼权利(1)提起答辩和反诉;(2)承认和反驳原告诉讼请求;(3)对案件提出管辖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十九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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