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依据《机动车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机动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醉酒驾驶逃逸,交强险不会赔偿给受害人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虽然是酒后驾车,但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仍需在强制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不因肇事者的违法行为而免除义务。
保险专家表示,饮酒后驾车出了事故的保险车辆,交强险会根据情况给予不同对待,主要是区分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如果饮酒后驾车出险,造成第三方损失,保险公司会在交强险责任范围内对第三者给予赔付,金额为2000元左右,但赔付的条件仅限于“酒后”;如果被判定为醉酒驾驶,则保险公司会在先行赔付后,事后再向驾驶人追偿。 但如果是驾车人自己的车及人身损失,就不在理赔范围之内。按照规定,酒精含量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将被认定为酒后驾驶;酒精含量在80毫克以上,则属于醉酒。 此外,并不是任何情况下都能由保险公司垫付抢救费用。保险公司对于先行垫付的情况有特殊要求。按照《条约》,如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先行垫付的费用限额为8000元。最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公司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637人已浏览
175人已浏览
3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