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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款支付规定如下: 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 2....
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按完成工程目标进行结算;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按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完成工程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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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提高监理工程师的素质。 监理工程师要有高度的责任心,严格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正地进行监理,杜绝一切不正之风。同时,国家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监理单位的资质审查和日常管理,加大处罚力度;监理单位也要加强对现场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和管理,坚决撤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其次,施工企业应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 施工企业在加强对工程管理人员管理的同时还应将所有在建工程建立工程台帐,每个工程每月根据仓库和工地实际使用材料,按照与建设单位签定合同时商定的材料价格和计价方式作出中间结算,对照工程合同,及时了解工程的实际进度,以便向业主催收工程进度款。 然后,政府有关部门严格国家有关法律程序办事,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管理。 对建设资金不到位的工程不予办理开工,使那些有不良居心的发展商无机可乘。 最后,加强对工程合同的管理,及时调解和化解矛盾。 工程合同一经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就受合同的约束,应该自觉遵守。当双方由于对合同条文的不同理解而产生争执时,为了保证双方的利益,双方和有关主管部门应及时调解,化解矛盾,以利于工程的顺利进行。
大致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欠款纠纷案件管辖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也即表明对该类合同纠纷的处理,并未纳入专属管辖的范畴。因此,此类纠纷应当按照一般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来确定管辖,即被告住所地与施工行为地法院均有管辖权。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也应由被告住所地或施工行为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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