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公司又称“控股公司”、“持股”。持有其他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以控制和操纵该公司经营业务的一种垄断枷构。其主要特点是:通过自己发行股票或公司债...
借壳上市是指一家私人公司通过把资产注入一家市值较低的已,得到该一定程度的控,利用其上市公司地位,使母公司的资产得以上市。通常该壳公司会被。借...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上市公司融资融券是什么意思。总的来说,融资融券交易又称“证券信用交易”或保证金交易,是指投资者向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提供担保物,借入资金买入证券(融资交易)或借入证券并卖出(融券交易)的行为。
首先,当股权出质的时候,出质的究竟是什么权利呢?无论出质的是财产权利还是全部权利,权利都不可能像实体物那样转移占有,只能是通过转移凭证或者是登记的做法来满足。因此究竟转移了什么,我们从设质的活动中无法辨明,但可以从质权执行进行考察。其次,当债务清偿期届满,但是设质人无力清偿债务,就涉及到质权执行的问题。《》对于权利质押的执行没有规定,但允许比照的一般规定。对于动产质押的执行问题,《担保法》规定,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因此权利质押的质权人也可以与出质人协议转让的权利,或者拍卖、变卖质押的权利。无论协议转让质押的还是拍卖、变卖质押的股权都会发生同样的结果,就是受让人成为公司的。否则受让人如果取得的是所谓的财产权利,但是既没有决策权,也没有选择管理者的权利,而这些权利却由一个与财产都没有任何关系的当事人来享有,这不是非常荒谬的吗?因此这也就反证出从一开始设质的就是全部的权利,而不是仅仅为财产权利。因为一项待转让的权利如果开始就是不完全的,但是经过转让却变成了完全的,这是不可能的。有作者亦指出,作为质权标的的股权,决不可强行分割而只能承认一部分是质权的标的,而无端剔除另一部分。
是指政府或国有企业(单位)拥有50%以上股本,以及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拥有实际控制权(能够支配企业的经营决策和资产财务状况,并以此获取资本收益的权利)或依其持有的股份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上市公司。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923人已浏览
458人已浏览
798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