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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检查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根据审判工作需要,依法防止限制物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强腐蚀性物品等危险物品进入审判场所,保证参加庭审活动人员的...
对查出的限制物品、物品和危险物品的处理:(一)对限制物品实行寄存制。对限制物品的物主证件和限制物品的件数、型号进行登记,经受检者确认签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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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押工作由司法警察部门组织实施。提押开始前,应当提前做好如下准备:(一)对被告人临时场听、车辆进出路线、被告人进出法庭路线、站立位置以及法庭外的警戒哨位等进行实地勘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二)根据案情和被告人的数额确定押解警力。(三)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明确职责。(四)确定司法警察的分工及协作计划。(五)制定紧急情况的处置措施。(六)检查专用囚车、警械、武器、通讯设备等警用装备。(七)选派司法警察担任专职驾驶员。
入所检察的内容:(一)劳教所对被决定劳教人员的收容管理活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二)劳教所收容劳教人员有无相关凭证: 1.新收容劳教人员,是否具备劳动教养决定书和劳动教养通知书; 2.被收回所内执行剩余劳教期的劳教人员,是否具备批准手续; 3.从其他劳教所调入的劳教人员,是否具备审批手续。(三)劳教所是否收容了不应当收容的人员。
公安机关是侦察机关,检察院是监督和刑事起诉机关,法院是审判机关.一个案子立案以后,由公安机关侦察,收集证据,如果认为要起诉就把所有案卷资料移送至检察院,如果检察院审核后决定起诉,就由检察院起诉,由法院审判.这是对于刑事诉讼来说的.另外,检察院自己对贪污贿赂等国家工作人员犯罪案件有侦察权.可以自己立案侦察起诉.而对于公安机关的侦察工作和法院的审判工作,检察院是监督的作用.对于民事和行政案件,检察院可以通过当事人申诉或法院审判委员会反映向法院抗诉.总的来说,检察院和法院就是一个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在刑事诉讼中,检察院,辩护方和法院组成一个等腰三角形关系.检察院这个时候是控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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