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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八类重大刑事案件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依据《刑法》来说,就是十七条有关规定...
关于八类重大刑事案件有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 依据《刑法》来说,就是十七条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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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八类重大刑事案件,在不同的文件中有不同的规定和涉及。依据刑法来说话,就是十七条有关规定。《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一、八个罪名,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人,也要负刑事责任。具体包括:1、故意杀人;2、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3、强奸;4、抢劫;5、贩卖毒品;6、放火;7、爆炸;8、投毒罪。 二、这八种罪名,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如: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实施绑架撕票的,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虽然对绑架罪不负刑事责任,但绑架过程中有杀人的行为,就可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事诉讼法》112条规定,是指被害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自诉案件,是“公诉案件”的对称。在我国,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审理。法院审理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两种。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案件,由被害人自己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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