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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土地收购储备,简单地说就是指市政府按照法律规定,运用市场机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方法取得的土地进行前...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在国外已有上百年的历史,在我国它起源于上海,成熟于杭州,短短两三年时间就发展到了全国,到目前全国已有80%以上的市、县建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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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年度储备土地规模;(二)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规模;(三)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规模;(四)年度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计划;(五)计划年度末储备土地规模。
建立被征收土地农民就业保障制度,将被征收土地农民纳入失业登记范围和就业服务体系。市、县人民政府应当从当地的土地出让收入中一次性安排适当数额的资金,扶持被征收土地农民就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向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免费提供劳动技能培训;具备条件的,应当安排一定的公益岗位,扶持被征收土地的农民就业。在同等条件下,用地单位应当优先安排被征收土地农民就业。
所谓土地收购储备的方式,就是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或城市其他使用者手中向政府集中的实现形式。现阶段,有以下几种形式:一是征用,即通过征用将列入城市发展规划的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二是收回,按《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两年内没有使用的土地、改变用途的土地、单位搬迁及违法使用土地的土地,政府可以依法将土地使用权收回。三是收购,对于部分地段好、级差高,但使用不合理的土地,可以通过市场的方式从原土地使用者手中购回土地使用权,重新开发后,调整土地使用功能。四是置换,即运用价值杠杆,实现不同土地使用权的置换,使政府达到收回土地使用权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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