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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各级机构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加强对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行文应当确有必要,注重效用,坚持少而精。可发可不发的公文不发,可长可短的公文要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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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各级机构的负责人应当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模范遵守本办法,加强对本单位公文处理工作的领导和检查。
保监会的公文种类主要有:(一)令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发布保险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机构及人员。(二)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机构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三)公告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四)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五)通知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共同执行的事项,任免和聘用人员。(六)通报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者情况。(七)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八)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九)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十)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十一)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构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十二)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各级领导修改、审批和签发公文必须写上姓名和审批时间,并应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禁止用铅笔或圆珠笔等容易褪色、涂改的书写工具。书写要工整易认,不得在文稿装订线外书写。拟稿人不能签发自己起草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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