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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1款第1项和第2款的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3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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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公共秩序受到的处罚是属于违法行为,而不是犯罪行为,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违法行为是不会留案底的。案底,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与相关国家机关。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一般应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治安管理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和吊销公安机关颁发的许可证。
关于扰乱社会公共秩序治安处罚的回答为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是指扰乱了国家对公共秩序管理的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有下列扰乱公共秩序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1)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2)扰乱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市场、商场、公园、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的秩序的; (3)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只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秩序的; (4)结伙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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