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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现有法律,高利贷违反法律规定,但是对于未超过法律规定之内的利息依然受到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年利率不超过百分之二十四,如果出借人主张支付...
需要根据借款时间来分析的,年利率不超过24的部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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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利率超过百分之24的都是高利贷,就算你违约逾期了,需要支付违约金法院支持的违约金也不超过年利率百分之24的利息,因此你借了700元,利息300元,就算按照你借了一年算,这年利率都超过百分之四十二了,已经是高利贷,建议你一分钱也别再还了,如果对方再打电话来催款,你就说你咨询过律师了,这是高利贷,收逾期费,催收费都是非法的,你要报警了被宰来骚扰你。
算是高利贷。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本金(以实际收到金额为准,且应减去前期已支付费用)、利息(年24%以内绝对保护,年36%以内相对保护)要偿还。但是不合法的利息费用部分,在兼顾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可以拒绝支付,并有权拒绝支付复利。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与出借人以居间费用形式规避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规定的,应当认定无效。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单方延长借贷期限的,无效,你可以按照原约定的期限执行。 债权人拖延收款的,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债权人自行承担。 根据“法释[2015]18号”文第三十一条之规定,过多支付的部分,债务人可以(协商、调解、诉讼)要回。
超过年利率24%的,就是2分息以上的,属于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年利率超过24%(月息2分),但不超过36%(月息3分)的情况下: (1)若债务人已经支付了24%-36%这部分的利息给,却在诉讼中要求债权人返还,不予支持债务人的请求,相当于法院认可已实际支付的该部分的利息。 (2)若债务人尚未支付24%-36%这部分的利息给债权人,债权人在诉讼中要求支付的,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的请求,相当于不认可尚未支付的该部分的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是针对高利贷的,超过年息36%即被认定为,超过部分利息无效,即使借款人已支付,也可以要求返还超过36%部分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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