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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病假条,随时都可以请。如果要请产假需要医院证明...
对于你所说的产后哺乳期病假最多能请几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2条、第63条规定:哺乳期是指女性生产后至其孩子满周岁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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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假6个月申请范文尊敬的公司领导和主管:我是公司××部门××职位的××2018年×月×日生育婴儿,从×月×日到×月×日休产假×个月。鉴于我家离公司很远,宝宝还小,中途回家哺乳不方便,生完孩子身体恢复不好,医生建议我继续休假一段时间。为了不耽误公司各项工作,我现在申请哺乳假×个月(×月×日—×月×日)。请领导批准。!申请人:××2019年×月×日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刑法修正案(八)对减刑的修正 1、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 2、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修正案第十五条)最高法院最新的关于减刑假释的司法解释今年1月1日开始施行。这个司法解释可以说是近些年对减刑假释规定最严的司法解释,对减刑假释作出了很多限制。
一次,被判处缓刑的,应当到所在地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社区矫正是法定的缓刑考察程序,不能违反规定不报到。如违反报到规定,司法所会向县级司法局汇报,并建议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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