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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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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军人身份证、军官证或士兵证、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证明。非军人需要准备的材料有:簿、、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1、先打一份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所在单位、何时等。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表”,填完之后,需一级一级盖公章。3、政审函调。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治审查,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4、开结婚介绍信。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6、拍照片,大2寸的彩色合影,共需3张。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当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26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须得军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多次对此规定作出司法解释,指出:双方都是军人的离婚案件或者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应先经当事人所在部队政治机关审查、调解,无效时再由部队政治机关提出处理意见,然后由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的,须经军人同意;如军人不同意,而且原婚姻基础和婚后感情较好,非军人一方又无重要、正当理由的,应对非军人一方进行说服,其珍惜与军人的婚姻关系,调解或判决不准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婚姻已不能继续维持的,经调解和好无效,应当通过军人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向军人做好思想工作,调解或判决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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