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69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审查起诉的期限一般为一个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审查起诉正常情况下期限是一个半月。 审查起诉指的是人民检察院对公安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案件,或者是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依法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者是撤销案件的诉讼程序活动。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对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作出决定,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变更管辖权的,从变更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本条明确规定了审查起诉期限和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本规定是对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符合准确及时办案的要求。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补充侦查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还应当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以上规定的审查起诉期限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案件。在实践中,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未被拘留的案件不受一个月至一个半月的限制,可以在一个月至一个半月内完成,也可以超过时的原则,不得中断对案件的审查。经审查,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依法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因此,审查起诉的期限是1-6个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8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216人已浏览
16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