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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轮承包是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时算起,我国大部分地方第一轮承包时间普遍为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 第二轮土地承包从...
第一轮承包是指实行家庭联产承包时算起,我国大部分地方 第一轮承包时间普遍为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 第二轮土地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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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村土地承包条例》第七条农民集团所有土地依法归村农民集团所有,由村集团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承包的已分别归村内两人以上集团经济组织农民集团所有,各集团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承包权,由村集团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承包的已归乡(镇)农民集团所有,由乡(镇)集团经济组织承包。第八条发务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一)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计划(二)监督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合理开发和使用土地,停止破坏土地资源,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闲置,完成荒芜土地行为(三)根据土地承包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征收乡村统一费用和承包金,组织承包人依法纳税,完成农产品订购任务(四)依法保护承包人的土地承包权,不得随意变更,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五)保障承包人的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不得随意预约承包人的经营合同)第九条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公司和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得到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和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同意,得到乡镇人民政府的认可。第十条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一)承包的土地依法享有使用权,生产自主权和经营收益权(二)根据国家建设的需要,承包的土地依法征用或承认被占有,有权依法获得补偿(三)承包人在承包期内死亡,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土地(四)土地承包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对原承包的土地享有优先承包权(五)根据合同约定,在承包期间对土地进行重大改造,使生产能力显着提高,承包期满后不再继续承包的土地,根据合同的规定和规定的土地损害者的法律进行补偿,不能够随意承包的土地的土地的自然,也不能够遵守法律的改变土地损害的生态。第十一条土地承包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制定土地承包方案(二)土地承包方案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讨论通过,向乡级人民政府和县土地承包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批准(三)承包方按批准的土地承包方案实施土地承包第十二条土地承包经营期为三十年。开发生产林地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管理等,可适当延长承包期限。如果执行专业承包和招标承包,其承包经营期限由承包合同约定。
土地承载力又称人口承载力。其思想渊源,最早可上溯到韩非的“民众财寡”和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适度人口”;至近代,则有T.R.马尔萨斯关于人口与食物、土地(矿产)保持平衡的思想以及K.威克塞尔对适度人口规模的表述—在一定时期内,为一个国家工农业生产潜力允许的最大生产率所能容纳的人口。土地承载力的明确定义是由美国的威廉·福格特和威廉姆·A.阿兰在1949年给出的。前者的定义是“土地为复杂的文明生活服务的能力”;后者的定义为:在维持一定生活水平并不引起土地退化前提下,一个区域能永久供养的人口数量及人类活动水平,或土地退化前区域所能容纳的最大人口数量。在20世纪50年代至70年代,H.科克林、R.卡内罗、P.高罗、S.布拉什等认为,土地承载力是在不对土地资源造成不可逆负面影响前提下,土地生产潜力所能容纳的最大人口数量;IUCN、UNEP、WWF给出的定义则是“地球或任何一个生态系统所能承受的最大限度的影响就是其承载力”。中国科学院自然资源综合考察委员会对土地承载力的定义是:“在未来不同的时间尺度上,以可预见的技术、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及与此相适应的物质生活水准为依据,一个国家或地区利用其自身的土地资源所能够持续稳定供养的人口数量。”曾维华、王华东则土地承载力视为“在某一时期,某种状态或条件下”,或“限制因素分别达到其限度值时”,“环境所能承受人类活动作用的阈值”。总而言之,土地承载力的诸多定义可综述如下:一定技术水平、投入强度下,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不引起土地退化,或不对土地资源造成不可逆负面影响,或不使环境遭到严重退化的前提下,能持续、稳定支持具一定消费水平的最大人口数量,或具一定强度的人类活动规模。流萤给他派分11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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