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一、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二、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三、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四、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五、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六、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1、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2、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3、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4、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5、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在我国诉讼离婚到哪办离婚证的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起诉离婚提供的证据包括: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等等。 二、离婚诉讼通常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 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 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是一个城市的,可在该城市法院由一方提出离婚请求,由法院调解离婚或判决离婚。 3、一方在外地但居住未满一年的,另一方可在其原居住地或婚姻登记地起诉到法院要求判决离婚。调解是诉讼离婚的法定程序,因此不存在当事人接不接受的问题,只要依法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并且法院也受理了案件的,那就必须要先进行调解,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才能依法对案件作出判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8人已浏览
181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