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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条第一款: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人或...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为商标侵权行为。这里所称的同一种商品是指与注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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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属于商品流通环节中的一种商标侵权行为。通常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除靠生产者自行销售外,往往还要通过其他人的销售活动才能到达消费者手中。像这样的销售者,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生产者一样,都起到了混淆商品出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作用。因此对这种销售也应认定是一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同样要按商标侵权行为处理,让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需要注意的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生产者一般都是出于故意,但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销售者则可能是出于故意,也可能不是。所以新《商标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1)责令停止侵权①责令立即停止销售;②没收、销毁侵权商品;③没收、销毁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 (2)处以罚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以上两项处理不服的,当事人可以收到通知之日起15天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工商管理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3)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可就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条第一款: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一、如果您的证据具有足够证明力,是可以投诉的。二、判断是否可以投诉成功,具体需要看证据。建议聘请专业知识产权律师为您处理该事务。三、(一)如果因商品商标权而受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处理,申诉时至少需要提供以下凭证中的一项:1、投诉撤销书:被投诉人可与投诉人联系协商,向其解释进货渠道。若双方达成谅解,则可请投诉人出具投诉撤销书,说明此项投诉撤销;2、进货凭证:如果被投诉人商品是通过正规的渠道进货的,可提供进货凭证。但只有发票等可被证实的进货凭证方才有效,收据和购买小票都是无效的;3、授权凭证:如果被投诉人有该品牌的授权,可提供授权凭证,比如经销协议、品牌授权协议等。(二)如果因专利侵权而受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处理,申诉时至少需要提供以下凭证中的一项:1、专利权证:如果被投诉人拥有所售商品的专利权,可以提供专利权证书进行申诉;2、向投诉方进货的凭证:如果所售商品是向投诉人即专利权人进货的,您可以提供进货凭证进行申诉。但只有发票等可被证实的进货凭证方才有效,收据和购买小票都是无效的;3、投诉方专利权存在问题的凭证如果认为投诉方的专利权本身不合理,可以提供凭证证明。比如,可以举证证明早在投诉人申请此项专利权之前,类似技术、商品已经被广泛使用了,或者已经在国内外出版刊物上发表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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