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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向社保局递交申报材料,社保局经办人员当场对资料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 2、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
已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在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开设个人结算帐户(存折),若已有商业银行的个人结算帐户(存折),可以不开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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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在企业的所在辖区开立企业社保帐户;2、将企业内已参保的员工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帐户;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明细单上包括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缴费基数等);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这是到企业开户银行办理);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由于各地的开立企业社保帐户所需资料不一样及办理增加员工社保手续也不一样,政策也经常调整,所以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
(一)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二)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 (三)持参保需提供的资料、《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四)需办理《劳动保障卡》的,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回执。
1、职工参保基本养老保险的:应该由用人单位的专业人员在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的30日内在当地的社保系统上为当事人申报并办理参保手续;2、具体的参保社保部门建议通过12333咨询工作人员具体明确(当地有多个社保办公地点):3、办理参保手续时:应交验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劳动合同、居住证等证件及资料。我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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