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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对工伤申请重新鉴定的法律依据进行了解释,工伤职...
1、认定工伤的申请时间是1年。 2、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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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大的刑事案子--重伤的、甚至死亡的,公安机关自己就会由自己的法医进行鉴定的,这是公安机关侦查的需要,不必被害人操心。 如果可能是轻微伤或轻伤(重伤的情况也有),则一般由公安机关(一般是派出所)出函委托、伤者直接去公安法医门诊或法医鉴定机构鉴定。 但是,如果公安机关不委托、或伤者不想通过公安机关委托,那么,其通过律师直接委托法医机构鉴定伤情及残疾等级,都是可以的。当然,费用自理。在提起的诉讼中,向对方主张吧。
因工作原因造成伤害的可以申请工伤。关于工伤分类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残情定级后发给证件。残情定级不实行“终身制”,劳动鉴定委员会必须对工伤致残人员定期进行复查,残情若有变化,工伤伤残鉴定依据,等级应作相应变更。工伤致残人员若要求进行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应随时给予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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