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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
答: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劳动仲裁裁决中涉及到应当工伤认定的内容,而没有认定的,显然劳动仲裁裁决的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其正确性存在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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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二、延迟履行主要债务,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三、质量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四、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对方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六、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七、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工伤保险案件(工伤保险条例53条:不服工伤认定结论);社会保险费的处罚案件(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25条);价格处罚案件(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16条);审计决定案件(审计法实施条例46条);商标专利案件等。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条件是指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或监察人提出请求令公司提起直接诉讼;只有在董事会、监事会或监察人接到该请求,经过一定期间而未提起诉讼的情况下,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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