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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所谓送达,是行政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依法制作的行政复议文书送交行政复...
行政复议决定书在总体结构上,分为三大部分: 1、第一部分,即决定书的开始部分,包括决定书的名称、决定书的发文字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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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如果行政复议法中法律文书的送达的,一般是送达的主体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向行政复议机关递交行政复议文书或者其他文书的行为都不是送达。 送达的内容是行政复议的文书,如不予受理决定书、行政复议决定书、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通知书等。第三,送达的对象是行政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第四,送达必须依法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否则便不具有法律效力,达不到预期的法律效果。
送达税务行政复议文书名称 受送达人 送达地点 受送达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时分 代收人代收理由、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时分 受送达人拒收理由 年月日时分 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时分 送达人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时分 填发税务机关 (签章)年月日时分
行政复议受理书送达是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诉讼活动的概念引申过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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