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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当竞争干扰正常经营,需要综合考虑被控行为是否对原告的正常经营造成过度妨碍、被控行为是否具有正面的市场效应,以及被控行为对市场竞争秩序所产...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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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保障人民健康,保护和改善人民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然而,现实生活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声音,干扰着人们的正常生活。一些建筑、道路施工人员、一些生产经营者和一些道德水平较低的人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或个人利益,不顾国家有关规定制造噪音,严重干扰了人们的正常生活。为了防止噪声污染,保护和改善人们的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制定了《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严格规定了噪声污染防治制度,如噪声排放标准、防治措施、赔偿标准和审批程序。只要制造噪声的人的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履行其应有的职责和义务,或者与受影响的人达成谅解并做出相应的赔偿,就不是法律应该处罚的行为。相反,违反国家规定,制造噪音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生产经营活动,是指全社会的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国有的、集体的、个体的生产经营活动。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行为人在实施破坏生产经营行为时具有泄私愤、报复他人的目的,且积极追求这种结果发生。
恐吓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公然侮辱诽谤他人、诬告陷害他人、威胁殴打他人及其近亲属、发送淫秽恐吓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追究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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