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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医院误诊导致延误治疗造成损失可以要求赔偿。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
误诊导致延误,这些情况不是医疗事故:1。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抢救垂危患者的生命,造成不良后果。在医疗活动中,因病人病情异常或病人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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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报警尸检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就再也搜集不到了。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在第一时间内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 二、把所有的病历邮寄给我们研读一下:我们通过研读病历,才能够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 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相信经过我们共同努力,可以让患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三、医疗纠纷不同于其他纠纷,医疗纠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是上网搜一下或者咨询一下就可以解决的。特别是鉴定,一个质量良好的陈述意见是取得客观鉴定意见书的基础。良好的鉴定陈述意见,是需要律师运用自身的医学知识与法律知识,投入很多精力与时间,通过对全部病历的研读之后才形成的。 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的卫生计生局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可通过原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向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是当地的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计生局委托所在地市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按照程序做出,司法鉴定由医患双方商定司法鉴定中心/所,或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摇号确定,多了一些选择权。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机构身上,鉴定机构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 医疗事故属于医疗行政上的概念,是否构成医疗事故不是由人民法院认定,须经过医疗事故鉴定。人民法院对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是否构成医疗损害,是否构成医疗产品质量责任等,根据医患双方的证据、必要的司法鉴定意见,来加以认定和裁判。 由于大家都清楚的原因,建议患者尽量避免选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尽管如此,也很难避免鉴定的不公平不公正,所以一个公正公平的鉴定,需要对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需要客观完整的把握。 四、不是所有的医患纠纷都是医疗事故赔偿纠纷。有的医患纠纷有人身损害结果及经济损失发生,有的医患纠纷没有人身损害结果但有经济损失发生。 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受害人年龄,家庭成员结构,住院天数,居住环境等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如果造成患者死亡的,需要进行尸检查明死亡原因,赔偿丧葬费、需要患者供养人的抚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五、诉讼时效三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1、误诊并非是法律上的名词。患者要使医院院承担侵权的赔偿责任,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就是说患者身体受到伤害,这种伤害是因为医院的医疗行为造成的,医院有过错,这种过错和患者被损害的结果有因果关系。2、作为患者起诉的话,要证明医院的医疗行为造成了自己被伤害的事实,而医院需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医疗过错和患者被伤害没有因果关系。否则的话,可能会承担对己不利的后果。3、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不是仅看其是否误诊。4、最好是先找个熟悉的医生朋友咨询,看医院是否有过错,是否造成患者的伤害后果,是否有因果关系,再找律师办理。
需要确定医院的过错责任,然后才可计算赔偿数额。 立即封存和复印全部病历! 重要提示:不要做医疗事故鉴定! 不要通过医调委调解! 解决途径:直接和医院协商或委托专业律师起诉; 我专打医疗损害侵权官司,如有意向需要我代理案件可将全部病历; 复印后邮寄或扫描后发电子版给我,免费审核、评估案件胜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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