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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债权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又称让与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和受让人(第三人),按现有法律规定,债务人不是也不可能是权利转让的当事人。 2、是债权转让是权利人转让自己合法权利的行为,即债权人所享有的债权,必须是合法取得的。 3、是债权的转让是一种处分行为,是债权人将自己享有的权利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 4、是第三人在取得债权后,可享有与此有关的从权利。 5、是债权让与具有无因性。 6、是债权让与具有非要式性。
其法律特征如下: 第一、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出让权利的主体是债权人; 第二、债权转让的内容是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权利; 第三、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 第四、债权转让成立,原债权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而受让人作为新债权人与原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并生效,债务人对受让人履行债务。
债权转让的特征都有: 1、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内容; 2、债权转让的受让人是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 3、债权转让只包括权利,不包括义务; 4、债权转让可以是全部转让也可以是部分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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