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能:户口原籍地的派出所,在当事人领取户口迁移证的同时,已经注销原籍的常住户口,当事人应向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补领、换领身份证。《中华人民...
不需要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时,凭迁入地公安机关签发的准予迁入证明、迁出人员的户口身份证件,可以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迁出登记,领取户口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准备双方(男、女)结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准备双方(男、女)身份证和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首先由迁出户口一方的女方所在的村(居)委出具计生证明 4、女方所在计生委审核村委的计生证明 5、由男方拿着所有资料(含计生证明)到男方所在的公安局填写户口迁入申请书 6、由男方所在公安局出具对女方的户口接收证明 7、女方拿着所有资料(含户口接收证明)到女方原地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出 8、男方拿着所有资料(含女方的户口准迁证)到男方所在的公安局办理户口迁入落户
1、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簿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2、户口所在地详细地址即指居民身份证上登记的地址,不需要写派出所。
户籍地址:应以当事人最新的户口本首页”住址“一栏登记的为准: 1、在当事人迁移户口,并办理了落户手续的前提下,户口本的最新地址,就是当事人的户口迁入地(绍兴); 2、否则当事人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籍的和最新的)等证件; 3、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户口本信息更正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六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40人已浏览
361人已浏览
518人已浏览
1,4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