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第一、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是指夫妻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共同生活,包括家庭的衣、食、住、行和教育等方面所负的债务; 第二...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l)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说明》:第一条应当认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双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义负债。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负债,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理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见的除外。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以下债务: 一、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 二、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看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共同债务是需要用于共同生活的。 1、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配偶要承担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可认定为夫妻一方债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3人已浏览
328人已浏览
164人已浏览
11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