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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般情况下就是行政处罚,该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是犯罪行为,故不构成犯罪。 但,必须考察女性是否为未成年的幼女(十四周岁以下的),如是,则构成犯罪。 可能被治安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如果您的介绍20个人嫖娼判几年问题比较复杂,我们也提供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行咨询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1、如果进行网络招嫖的组织者有组织卖淫的情况,会构成组织卖淫罪,依据具体的情节进行相应的刑事处罚。 2、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犯前两款罪,并有杀害、伤害、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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