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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 2、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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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完全在境外发生不需要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r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r(一)销售货物所得,按照交易活动发生地确定;r(二)提供劳务所得,按照劳务发生地确定;r(三)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r(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所得,按照分配所得的企业所在地确定;r(五)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r(六)其他所得,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确定。r因此,业务完全发生在国外,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是完全无关的两个税种,其征税、税收优惠完全基于不同的税收政策,企业根据税法规定享受的增值税(包括营业税等所有流通税)的各种税收优惠,包括减免税、退税等,并不意味着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这里需要区分财政支持资金和退税两个概念。退税是根据税收政策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的退税。财政扶持资金,来源于地方财政,不属于退税。无论企业的财政支持资金来源于哪个政府部门,只要属于国家投资,资金使用后要求返还本金,同时满足一定条件的资金,就必须计入企业当年的收入总额,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发放实物给个人,你增加的是税前的工资收入,承担的是个人所得税发放实物给个人要视同销售处理,要交纳增值税既然是视同销售增加了收入,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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