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离婚证一般是在民政局领取的。 2、领取离婚证必须到离婚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
1、不是任何一个婚姻登记机关都可以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要办理离婚证的,必须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办理。 2、《婚姻登记...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应当到临夏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 二、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应当到广汉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的法定程序具体如下: 1、如果夫妻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经过冷静期,申请办理离婚证; 2、如果夫妻双方诉讼离婚的,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判决准予离婚的,判决生效,解除婚姻关系。
1、离婚证一般是在民政局领取的。 2、领取离婚证必须到离婚双方当事人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7人已浏览
745人已浏览
291人已浏览
1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