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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因法律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
关于登记程序,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1、根据《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 2、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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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注销登记程序,法律规定如下:1。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2、《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公司申请注销登记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二)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件,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责令行政机关关闭或者撤销公司的文件;(三)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公司的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国有独资公司也应当提交同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支机构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注销登记证明。三、第四十四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法律上公司注销对法人的规定有:公司注销,其民事主体资格即消灭,正常情况下,本不存在也无法追究其民事责任。 但如果存在其他当事人如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等应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情形,则可以以其他当事人为被告,直接对其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存在的除外; 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外商投资公司董事会决议解散; (四)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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