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诉讼费按请求赔偿的金额数额计算,给你一个诉讼费用速算表,以诉讼请求数额,乘以费率,再加上诉讼增加额就行,全国统一标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职责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的限定确定精神抚慰金的数额时能够参考下列准则: (一)公民身体权、健...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损失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支持精神损失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被害人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因受到犯罪侵犯,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国家赔偿精神损失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如下: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有本法第三条或者第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适用精神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应当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一是依法赔偿原则。严格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得扩大或者缩小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不得增加或者减少其适用条件。 二是综合裁量原则。综合考虑个案中侵权行为的致害情况,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等相关因素,准确认定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三是合理平衡原则。坚持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区别处理,适当考虑个案及地区差异,兼顾社会发展整体水平和当地居民生活水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5人已浏览
550人已浏览
224人已浏览
1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