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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看病后,可以携带其社保卡、身份证、医疗费用单据等材料直接去定点的医院等进行报销。 2、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
1、可以报销,但是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住院时,医生会问清楚的,如果是工伤,不会给伤者使用医保卡; 2、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同属于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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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每年每人向市、区社会保险局缴纳48元职工大病医疗保险费,在发生超过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社会保险部门按:0—4万元以下报销85%,4万元—8万元以下报销90%,8万元以上报销95%。每一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人民币15万元。 职工患病、非因工负伤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或30日内累计超过2000元以上的部分(不包括自费部分、个人负担部分)属于职工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采取分档计算,累加支付的办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部分支付90%;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0%;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部分支付85%;5万元以上的部分支付90%。前款各项所称"以上"不含本数,"以下"含本数。 【温馨提示】:另外报销的比例也因为看病费用的不同而出现差异化,费用越高,报销的比例也就越高,这能够减少大病费用的支出。
对于低保户、五保老人、优待对象等困难群众,因病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除自费部分外,新农协和城镇医疗保险结算后剩下的部分,可再次结算65%,最高线为3、5万元。患者承担的医疗费用是两次清算后的剩馀费用和自费的一部分费用。
低保人员看病,全年住院医疗总费用在4万元及以下的,基本医疗费用的自负部分,由民政救助80%,市慈善总会救助20%;超出4万元部分,基本医疗费用的自负部分由民政救助80%,还有困难的,市慈善总会将根据低保户的实际情况,再给予一定比例、甚至全额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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