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犯罪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无法认定构成开设赌场罪的不予逮捕。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
根据有关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开设赌场行为的,应予立案追诉。随着科技的发展,在网络上也可以构成开设赌场罪: (1)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条件为: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开设赌场,是指开设和经营赌场,提供赌博的场所及用具,供他人在其中进行赌博,本人从中营利的行为。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不起诉条件是: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0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19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