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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当事人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的户口已经迁入配偶的户口所在地挂靠的,是不能再以父(母)子(女)投靠的方式,把户口迁回原籍挂靠的...
1、带上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迁移证(联系函)等资料,去户口迁出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2、说明实际情况(不想迁)后,根据工作人员的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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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系统还没有及时更新。办理完系统迁出的所有手续后户口即迁出,如果系统有错误问题可以联系当地户籍管理部门解决。
只要符合条件,如离婚后投靠父母,户口迁出还能迁回原籍。带着身份证、户口本、离婚证、个人申请书、村委会证明等材料,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移证,再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我国《户籍法》规定如下:“终止或临时终止户籍关系的居民,因终止条件发生变化需要恢复户籍关系的,应由申报义务人或当事人,持国家主管机关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应条件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批准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及时到所在地户籍登记机关申请恢复户籍的补充登记。”结合我们司法实践中的经验,你的户口是可以迁回原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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