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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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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九条【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股份回购是指公司按照一定程序回购发行或流通公司股份的行为。是通过大规模回购公司发行的股份来改变资本结构的防御方法。是目标公司或其董事、监事回购目标公司的股份。首先,为了满足回购股份的条件,回购公司股份的法律条件有: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数量需要在10天内取消)2。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合并。(回购的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取消)3。奖励公司员工。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必须作出决议,回购数量不得超过总股份数的5%回购的资金必须在税后利润中支付,回购的股份必须在一年内奖励给员工。4、股东要求公司收购股份,因为他们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和分立决议持有异议。(回购的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主要方式是有用现金,或以债权换股,或以优先股换普通股的方式回购其流通的股份。股份回购有两种基本形式:一种是目标公司将可用现金或公积金分配给股东,以换取后者持有的股份;第二,公司通过出售债券和筹集的资金回购自己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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