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提问

特色服务

法律大讲堂

用户中心

非法占用集体土地罪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2021-11-09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立案标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四百一十条的规定,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定罪处罚:(一)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十亩以上的;(二)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30亩以上的;(三)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其他土地50亩以上的;(四)虽未达到上述数量标准,但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造成耕地大量破坏等恶劣情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林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相关法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七第一款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占用基本农田五亩以上或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二)非法占用防护林地或者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单种或者合计五亩以上的; (三)非法占用其他林地十亩以上的; (四)非法占用本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林地,其中一项数量达到相应规定的数量标准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且两项数量合计达到该项规定的数量标准的; (五)非法占用其他农用地数量较大的情形。

相关问答

赵丽、章法...等95位律师接受在线咨询

有问题 立即在线问律师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婚姻/债务/工伤/合同/刑事....最快3分钟内有回应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看完还不明白?马上在线问一下吧!

点击提问 快速获得指导

网友热门关注

法师兄 专业问答 详情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