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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的区分是中国内地在相当长的时间内的特殊保障政策,因此你所咨询的是政策性的问题,现如今很多沿海较发达地区已取消了户口差别,...
户别栏填写是“家庭户”可以在户主页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看职业,如果是“粮农”就是农业户口。《户口本》的第一页,即户主页中,“户别”那一栏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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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行户籍改革以后,明确取消农业户口薄和非农业户口薄的显示,统一变更为居民户口簿。公民若需要证明户籍改革以前本人的户口性质(农业户口或者非农业户口),是可以到户籍部门申请办理户籍证明的。 一、户籍改革催进户口簿变更,实行公平,公正。 为了实行户籍平等,公正等原则,国家出台户籍制度,明确取消原农业户口薄和非农业户口簿的显示而变更为“居民户口簿”,拉近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公民之间所产生的距离。 户籍改革(1),以正确的方式实行平等。户籍改革之前,公民办理业务都会因为户口性质不同而产生不同的对待,严重地影响到国家的统一,国家对于户籍制度改革,建立与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相适应的教育、卫生计生、就业、社保、住房、土地及人口统计制度。让更多公民感受到公平。 二、户籍改革以后需要证明户口性质,可以到户籍机构申请办理。 户籍改革以后,部分业务办理还需要公民出示户口性质核对资料,但是现阶段户口簿上面不再具备户口性质显示,公民是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相关资料证实的: 1.本人带上户口簿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直接到户籍所在地户籍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户籍证明并说明需要用于途径。 2.户籍人员通过核对资料以及听取公民申请办理业务的途径以后,若满足当地户籍证明出具要求的,是当场给予办理户籍证明,再由上一级审批盖章。 3.公民领取到户籍证明以后就可以用于办理业务。 公民办理户籍证明以后,需要检查使用用途,本人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正确,若有问题需要当场提出。
不是,当地属于“居民户口”:黑龙江省已经实行了户籍制度改革,不再区分“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分类,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黑政发〔2014〕25号):二、进一步创新人口管理(一)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从2014年11月1日起,全省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群众可自愿到公安派出所更换居民户口簿。同时,对教育、卫生计生、养老、住房等领域现有各种与户口性质挂钩的政策进行一次全面清理,除国家明确规定的标准外,取消按户口性质设置的差别化标准,研究制定城乡统一的新标准,使现有政策逐步与户口性质脱钩。
户口只有两种: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一般城镇户口都属于非农业户口. 补充:户口性质查询方式 如果要查户口的性质,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查询。 如果不想麻烦,可以在户口簿的第一页上查看,有一个红色的条形章,上面盖的就是户口的性质,如果盖的是农业户,户口就是农村户口,如果盖的是非农业户,户口就是城镇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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