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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制基金就是以有限合伙企业为组织形式构建起来的私募基金。所以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一个是一般的,一个是以股权投资为目的的私募基金。私募基...
朋友:严格说不是一个。“天津盈杉投资合伙企业”是合伙企业,但是直接投资时不一定是投资企业股权;而后者“天津盈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也是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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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作基金公司的设立条件如下:1,名称应符合名称注册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允许在商号和行业用语之间使用。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出资额)在5亿元以上,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支付的出资额)在1亿元以上的5年内注册资本约定按照公司章程(合作协议书)全部到达。4个别投资者的投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有限合作企业的普通合作伙伴不在本限制条款内)。5至少3名干部有股票投资基金管理经验和相关业务经验。6基金型企业的经营范围被认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基金型企业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7管理型基金公司:投资基金管理:注册资本(出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全部以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支付的出资额)8,个别投资者的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有限合作企业的普通合作伙伴不在本限制条款内)。《9》,至少3名高管具备股权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10》,管理型基金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
从有限合伙制度的法律层面看,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还具有以下特点: 1、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独立于各合伙人的财产。 作为一个独立的非法人经营实体,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拥有独立的财产;对于合伙企业债务,首先以合伙企业自身的财产对外清偿,不足部分再按照各合伙人所处的地位的不同予以承担;在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内,各合伙人不得要求分割合伙企业财产。由此,保障了有限合伙制私募股权基金的财产独立性和稳定性。 2、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享有不同的权利,承担区别的责任。 在有限合伙制企业内,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企业的经营;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样的制度安排,可促使普通合伙人认真、谨慎地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对有限合伙人而言,则具有风险可控的好处。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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