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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6条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离婚双方可以协议轮流抚养孩子。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并且夫妻双方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如果孩子未满两周岁,应由母亲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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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果要想争夺孩子抚养权的话,那么必须要证明,孩子跟随自己一起生活,对于孩子日后是有利的,所以在这方面要向法院展示一定的证据材料,除此之外,在这里也给大家简单的介绍了一下法律规定的,孩子抚养权确定的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六条,在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同意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以允许轮流抚养,只能由双方协商确定,这是区别于一方直接抚养的重要标志。一方直接抚养,可以由双方约定,也可以由法院决定。但是轮流抚养,目前只允许双方约定。这主要是因为轮流抚养的适用比一方直接抚养复杂得多,需要双方的协调配合。轮流抚养的行使必须按照法律或双方约定的方式进行,其他的抚养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夫妻离异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是准许的,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那么,如果夫妻双方就轮流抚养孩子达成一致,对孩子的生活、教育是没有坏处的是可以准许轮流抚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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