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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民法典》仅对无因管理作了原则性的规定,相关的司法解释也没有对无因管理作出细化,国内外学者对无因管理的类型在学理上作了不同的分类。 ...
1、误信管理。误信管理是指管理人误信他人之事务为自己之事务管理。产生误信的原因有几种,不同的原因会产生不同的法律关系,管理人所承担的责任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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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无因管理的类型有:适法的无因管理;不适法无因管理,也称不当的无因管理;以及不真正的无因管理,也叫准无因管理,包括误信管理、不法管理、和幻想管理。
公司股东按不同的标准,可以做出以下分类: (一)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虽然实际出资认缴、认购公司出资额或股份,但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材料中却记载为他人的投资者,隐名股东又称为隐名投资人、实际出资人。显名股东是指正常状态下,出资情况与登记状态一致的股东。 (二)个人股东和机构股东 机构股东指享有股东权的法人和其他组织。个人股东是指一般的自然人股东。 (三)创始股东与一般股东 创始股东是指为组织、设立公司、签署设立协议或者在公司章程上签字盖章,认缴出资,并对公司设立承担相应责任的人。一般股东指因出资、继承、接受赠与而取得公司出资或者股权,并因而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的人。
以企业登记的角度来看,企业分为以下几类类型:一、可再细分为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国有独资外商组织外商投资二、,它可再细分为上市和非上市两种。个人独资企业。三、,它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四、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和全民统称为全民所有制,它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五、集体所有制企业,它也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主办单位一般是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六、农民专业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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