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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医疗事故,法律规定先由医疗机构进行赔偿;但医院可以根据负责病人的医生、护士的责任进行追偿。如果可以有证据证明护士完全按照医生嘱咐发生医疗...
1.相关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55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卫生行政部门..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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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的一线岗位是是医、护、技,护士不但承担着为病人提供打针输液服务,更重要的是护理病人,提供心理辅导。法律责任就是,只要不尊医嘱,配药方法不得当,不遵守卫生部、中华医学会颁布的护理诊疗常规发生医疗纠纷需承担法律责任。
社保和商业保险赔偿;出现赔偿先使用社保进行报销,然后商业保险再进行赔付。 社保可以直接在医院结算,不需要去办理理赔手续。社保赔了后,持结余的发票可以到商业保险公司继续理赔。如果不通知社保,那就是商业保险赔了,商业保险赔了后,社保不会再办理理赔了。 社保能报门诊,但每年有限额,具体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 如果买过重大疾病保险,且保额还可以(建议20万以上),那么再附加住院医疗(因意外或疾病住院报销),也可以适当附加津贴类的保险。
医疗事故医生护士通过以下方式承担责任: 1、医生、护士对医疗事故负有责任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2、行为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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